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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州:非遗从“行动保护”到“学科建设”——兼议中办、国办《意见》落实

时间:2021-12-28 文章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微信公众号 浏览次数:0

【摘要】中国非遗事业的发展,遵从国际非遗保护的理念、规则和操作,经历了“移植借鉴”“申遗热”和“规范化保护”等阶段,催生了新业态、新产业和新学术,成为惠及经济、社会的公共文化事业,具有鲜明的中国属性。站在两办文件的新历史起点上,建构中国非遗自身体系,需以坚实和富有创意的学术思维为基础,围绕概念、定义和体系建构等进行再认识、再解读、再阐释。

【关键词】非遗;行动保护;学科建设;解读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始自2001年5月18日昆曲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到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的正式实施,以四级名录制度为基本特征的保护体系正式形成。就自身建设而言,中国非遗是在没有理论准备的情形下,遵从国际非遗保护的理念、规则和操作形制发展起来的。经历了“移植借鉴”“申遗热”和“规范化保护”等阶段,其间还对诸如原汁原味、活态、原生态、伦理性、真实性等进行研讨,并对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等不断反思,研究探讨充满鲜明的中国特色。而从实践层面,保护行动逐步渗入美丽中国、生态文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治理,作为惠及经济、社会的公共文化事业,动员了千百万公众参与,传播了文化多样性理念,还催生了新业态、新产业和新学术,实践探索同样带有鲜明的中国属性。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擘画了到2035年非遗保护的远景目标,非遗事业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思考中国非遗20年来的实践探索,尽管在普查、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等方面累积了无数的经验,但也遇到了诸多深层次问题,需要从理论层面进行厘清和辨析。中国非遗自身体系的建构需以坚实和富有创意的学术思维为基础,围绕概念、定义和体系建构等进行再认识、再解读、再阐释。

其一,理念的再认识。无论东方与西方,皆对口头传统认知不到位且评价不公允。口头传统常常与简单、粗鄙和啰唆为伍,表面上是重文字轻语言的倾向,深层看则是对精英文化的尊崇和对民间文化的鄙视,至于将其上升到学术学科范畴就更是遥远。口头传统与非遗的渊源可谓深厚,以至2003年以前,即《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两项重要国际文书颁布之前,非遗始终被称作“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非遗与口头传统存在着事实上的联姻捆绑关联。某种程度上,“口头传统是人类最重要的、在不少情况下是唯一的信息传递方式。”①人类文明的传承赓续主要依赖口头传统,即便是文字被发明并广泛使用之后,人们仍然难以割舍口传形式。“今天中国版图上各民族人民尚在使用的语言有129种,不包括方言。”②按照朝戈金的估计,这些语言中真正被发展成文字并被广泛使用的也不足十分之一。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注意到了口头传统的这一特性,历经多次调整,将目光锁定于口头传统,并逐渐延伸至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最终涵盖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这里,口头传统成为非遗的第一领域且统摄着其他领域,表演艺术中如史诗、故事、歌谣、传说等文学形式,其文化特性和文化价值多通过口头语言进行歌咏、讲述和传唱。类似的情形也体现于民俗活动、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和文化空间等艺术门类。或许,普通民众难以获得系统的学习机会,也没有条件接受正规的教育培训,这些口头传统来自底层民间,靠口耳相传,其思想、精神和感情被提炼整理成知识体系,并不断被传承、赓续和创造,以反映人对自然、社会的适应和与之的互动。

事实上,口头传统的知识蕴藏和文化内涵与传统观念认知存在巨大差距。文明与野蛮曾经是横亘在口头传统与书写技术间的两座大山,随着论争渐渐露出端倪,对口传和非遗的污名化,不断“遭到来自人类学、信息技术、讲述民族志、知识社会学、文化研究等多学科的围剿”③。通过艺术,我们可以而且能够找到其与口传智慧的桥梁,因为艺术家通过作品,如音乐、美术、文学和建筑等表达思想和情感,此逻辑上,艺术即语言,所谓的艺术语言属于广义的人类语言系统中的特殊形态。“艺术的这种作用不仅不亚于,有时甚至强于由自然语言所构成的第一语言系统。这一事实极其明显,而揭示这一点的意义又极其重大”④。艺术所具有的这种语言功能,也被称为“艺术的元功能”⑤,而非全部功能或唯一功能。依此视角,我们就理解了为什么古希腊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奥德赛》能成就欧洲文学的滥觞,《诗经》与藏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的三大史诗,以及赫哲族的伊玛堪,达斡尔族的乌钦,还有难以计数的神话、古歌、叙事诗等成为流传千年而不衰的经典。

其二,概念的再解读。随着非遗保护实践的深入,对其属性及特征的认知也在不断深化。2003年《公约》主要遵循了欧洲的价值理念并兼顾了西方的文化特性,以此为基础的非遗体系更多地体现了西方的文化理念。基于《公约》理念和规则制定的《非遗法》也着重不同社会群体的生活方式,更多兼顾了“外化于行”层面的提炼,而缺少了“内化于心”层面的概括。入选名录的非遗项目多以社会生活为原型进行提炼和累积,中华智慧没有成为非遗框架体系和分类谱系的基准线,大量心智类、精神类、观念类、宗教类、伦理类、礼仪类文化遗产等难以纳入非遗名录,大量充满中华智慧的文化创造被疏忽遗漏了。

非遗的概念,源自生活知识的累积,这是中西文化的共有特性。从差异性着眼,则归结于文化的深层“结构”。毕竟中西文化归属不同的文化土壤,对应着不同的观念文化,绚丽多彩的文化总体背后凝结着不同的价值追求。中华民族文明自史前石器时代一直绵延至今,传衍几千年,创造了繁花似锦、姿彩瑰异且机趣百出的中华智慧形态。可以概括为三条基本的文明线索:国风、楚辞、乐府、民歌、唐诗、宋词、元曲、小说等民间文学的脉络;远古图腾、良渚玉器、史前彩陶、楚汉屈骚、画像石砖、魏晋风骨、盛唐之音、宋元山水等民间美术的线索;还有远古岩画、原始彩陶、殷周青铜、秦砖、汉瓦、魏晋石窟、唐彩、宋瓷、明清家具、清代织锦等工艺的遗存⑥。非遗必须映现传统文化本质。传统文化对人类行为的规范和引导,内在规定性是“外化行为”的根基,外在行为则是“内化于心”的延伸。如若非遗的概念定义以移植借鉴为前提,那么分类体系将很难确定明晰的内部形态和学科边界,也很难反映传统文化本质。

非遗本质上是人类代际传承的精神文化,其传承的代际性和主观性、观念性,使其与其他文化类型和遗产形式有着本质的区别。智慧作为非遗的一个维度,不仅包含知识。日本学者野林厚志认为,“传统智慧”不仅包括传统的知识,还包括传统上继承而来的各种智慧以及据其创作的产品的权利,这一概念包含了知识的整体,同时涉及使用其知识创作的能力和技能,以及创作的作品⑦。若从精神体系考量,智慧还表现为人格塑造、心灵表现、精神提振等价值理念,体现为思想、工巧和口传等智慧的外在呈现形态,是“外化于行”与“内化于心”的统一。“外化于行”与“内化于心”,二者相互依存,而非相互割裂,也远非物质功用所能比拟。从这一意义上说,智慧不仅是中国非遗体系建构的基准线,更是中华文化的特质品格。

从智慧角度对现有非遗分类体系进行补充完善,是中国非遗保护20年实践探索的必然结果。非遗的呈现形态与人们的精神、情感和思维方式相联系,无疑会通过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相呈现,累积汇聚成“形而下”的知识体系,涵盖以常识和科学为主体的知识领域。同时,智慧作为心性修养的成果累积,则与以探求“形而上”之道为目标的传统文化相呼应,主要通过典籍、工巧和口传等智慧方式汇聚,以表达人类的思想和情感。中华文化的民族特性、价值取向以及精神气质等通过特定的形式化语言和艺术样式融入非遗的体系,共同构成传统文化的主体。如若站在民族文化主体性的高度,非遗的基础性、内在性和活态性将得到进一步凸显,其地位作用包括概念、定义和分类等均需进行重新审视。从知识和智慧两个维度,对非遗概念进行反思,对分类体系进行补充完善,不但符合中华民族的思维习惯,而且契合中国人的文化心理,也彰显了中华文化的主体性、独特性和创造性。

其三,学科体系构建的再阐释。移植、借鉴让我们在很短时间内便走上了非遗保护的快车道,取得了令其他缔约国刮目相看的成绩,而有关非遗理论包括基础理论等的缺失又阻碍了非遗的可持续发展。非遗作为文化遗产学下的分支体系,绝非只是“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等具体的“保护”工作所能涵盖,作为体系必涉及本体、价值、形态、发展规律等基本问题,以及保护与管理、传承与利用等一系列实践问题,甚至还有与文化遗产的关系等深层次问题,所有这些都需要依托学科建设,获得系统的理论指导。

《意见》要求,加强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体系和专业建设,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识教育读本等⑧,学科建设已提上议事日程。从学科发展历程看,2006年,教育部同意一级学科范围内可自主设置学科和专业名单,民俗学、美术学、艺术学等学科下开始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方向的研究生专业,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得以进入高校研究生教育序列。2021年2月,教育部正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⑨,非遗学科建设迈出重要一步。2021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开展非遗方向人才培养试点,可以“结合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在相关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下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有条件的单位也可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二级学科,培养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认定、传承保护、现代化及转化方面的高层次专业化人才”⑩。“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设置为二级学科,标志着在国家学科体制中正式确立了非遗学科的独立地位。同时,这也表明经过近20年的实践探索,非遗将从具体的“保护实践”逐步向“学科建设”转向,而这必将涉及非遗教育、非遗学术以及非遗学科等问题。伴随非遗保护实践成果的累积以及对非遗体系的认知深化,其学科建设的方向和路径已相对明晰,“大遗产观”视域下推进“文化遗产学”的学科建设,或将“文化遗产学”升级为一级学科,纳入新设置的“交叉学科”门类,或着眼长远将“文化遗产学”直接升格为独立的门类。无论立足交叉学科门类,抑或跻身“文化遗产学”门类,非遗在历史的时间和空间上,其学术视野远宽泛于学科。学科建设的最终目的还是要服务于人才培养,无论非遗政策导向还是具体操作,都应该向教育、学术和学科靠拢,以适应大量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中国非遗历经20年的实践探索,由单纯的保护行动向学科建构转向的时机已经成熟,应以文化遗产的中国范式向世界展示中华文化独具的传统智慧。没有起码的文化自信就无法构筑必要的文化战略,而缺少足够的理论支撑,一个民族的文化自信就无从谈起。如今的非遗,虽融合了西方历史上的相关价值,还体现了不同国家、民族自身的认知、价值、观念、表述,但其概念和分类也随着人们认知的深化在不断发生变化。可以预见,这种变化还将会持续存在。站在新的起点上,与时俱进地发展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价值、传统人文智慧的当代价值和西方理性精神的历史批判价值,既是马克思主义同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必然,也是我们面对多元文化趋势的正确选择。这或许还不够,还需依据世界遗产事业的知识谱系,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的操作性形制,对现有中国非遗的体系进行补充完善,甚或是重新建构,包括概念定义的重新界定和分类谱系的补充完善等。(文章来源:北师非遗)


作者简介:王福州,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主编,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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