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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托:开启非遗展示与传播新篇章

时间:2021-12-28 文章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微信公众号 浏览次数:0

【摘要】得益于中国非遗保护事业的全面推进,非遗馆建设质量与展陈实践方面成果斐然,全国各地相继建成、开放了大量各类非遗馆,展陈理念和展陈手段不断丰富,非遗展示已成为未来一个时期保护和传播非遗的重要工作。“十四五”期间,我国不仅将建设20座国家级非遗馆和数千座地方性非遗馆,而且要将非遗展示融入国家公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街区、旅游景区和休闲度假区等文化旅游设施及场所,形成非遗全面融入社会、回归生活的新局面。鉴于非遗展示和阐释方式已成为博物馆传统展览、展示的重要突破口和发展点,博物馆展示需要以更加包容和开放的姿态,将信息传播、价值阐释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非遗馆;展示;传播;体验;文旅融合

2021年8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建设列为非遗传承与保护的重要工作内容。2021年5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特别提出在“十四五”时期将建设20个国家级非遗馆,同时,支持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根据自身特点建设富有地方、民族、行业特色的非遗馆,改建或新建传承体验中心,形成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这显示出中央和国家对非遗馆建设和非遗展示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国非遗馆建设实际上已然成蓬勃发展之势,这一趋势一方面在于非遗保护事业的快速推进,另一方面也在于博物馆事业的整体繁荣和全面升级。

《意见》中第八条“完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指出:“在现有基础上,统筹建设利用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推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配套改建新建传承体验中心,形成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等在内,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传承体验设施。研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管理制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备案和评估定级制度。”①在总结博物馆发展演变历程和洞悉新时期非遗展示新需求的背景下,针对当下国内非遗展示的现状与实际,及时、全面、系统、准确地阐述了中国非遗馆及相关文化设施的功能和任务,指导和规范了非遗馆建设目标和方向。

非遗馆是传承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阵地,同时也是非遗系统性保护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包括非遗保护),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宪章》在保护原则中特别强调了对无形文化遗产地阐释和展示。20世纪以来,博物馆发展已开始走向物质与非物质展示的相互融合,从孤立的展示藏品逐渐向展品的文化阐释和展品的活化方向转变。博物馆向公众开放的目的已不单是供人参观,更重要的是鼓励体验、参与,展示也是传授与传播的过程,博物馆的工作重点逐渐从“物”向“人”(物背后的人)转变。可见,非遗馆的出现是时代的需要和社会发展的结果。

非遗展示的国际实践早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已见端倪。1994年,国际博物馆协会采用“博物馆资料”代替“藏品”,强调了藏品的文化资源特征和文化标志功能,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收藏范围。2001年,国际博物馆协会巴塞罗那大会在章程修改中第一次把收藏和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列入博物馆定义的外延之中。2002年10月,国际博物馆协会亚洲太平洋地区第七次大会在中国上海通过《上海宪章——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全球化》,宣示了国际博物馆界对保护无形文化遗产的责任与承诺。2007年,国际博物馆协会在《国际博物馆协会章程》中将博物馆定义改为“博物馆是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非盈利的永久机构,并向大众开放。通过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示人类有形和无形遗产及人类环境,实现教育、愉快学习的目的”②。毫无疑问,以往博物馆展示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为非遗展示提供了理论上的滋养。

在传统博物馆的展陈内容发生重要扩展和展陈理念发生重要转变的同时,出于对非遗保护和传播的特殊需要,近年来,独立的非遗馆在我国逐渐成为博物馆的一种新的类型,并发展迅速。2021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中国工艺美术馆)在国家奥林匹克公园落成,预计2022年开展。江苏、江西、浙江、西藏、广东、黑龙江等省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一批综合性非遗博物馆,大多都被列入地方文化发展战略中,其中也将会有一批划入20座国家级非遗展馆建设名录中。一些省市对所属地区非遗馆建设进行了总体规划和布局,如浙江省在2014年将非遗馆列入“四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非遗馆)建设中,计划通过5到10年时间在每一个市县建设一座综合性非遗馆,每个乡镇都有一座专题性非遗馆③;湖北省则计划2020年前后在省内30%的市县建成一座非遗馆④。国家发改委在2020年5月29日发布《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中强调要加快县城博物馆、文化馆建设。就实际开展的工作来看,非遗馆已成为各地着力建设的项目,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区域综合性非遗馆已达到300座以上,各类非遗展示场所更是高达数千处。

展示和阐释是博物馆在新形势下最具挑战性的任务,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的加入,无疑对传统博物馆展陈的物质化展览体系构成了重大挑战,博物馆需要以更加包容的姿态,打破原先过分依赖器物的物质形态的展陈方式,增强对文化遗产中蕴含的文化意义的重视,把信息传播方式与现实再现置于更重要的地位。在非遗展示中,文物和实物不再是唯一或绝对的主角,各种能够阐释知识的媒介和手段都被引入到展示中,参观过程不再仅仅局限在观众和展品之间,解说、注释、互动、体验成为观展的重要内容和形式,思想、情感开始进入到博物馆展示话语体系,非遗馆成为人格、品格、情感、价值观培育与形成的孵化器。在非遗展示中特别要突出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含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由其产生的凝聚力促使人们在思想上产生价值的认同感,在观念上形成身份归属和文化认同。探索有效的展示、阐释和传播方式,寻找能够呈现与阐释过程性的技术手段,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的核心理念。

20年来,我国在非遗馆建设与展陈实践方面成果斐然。2011年,中国首座国际非遗博览园在四川成都落成,此后陆续出现“非遗展示场所”“非遗博物馆”“非遗专题公共文化设施”等不同称谓的非遗展示空间。截至2016年,全国各地相继建成、开放了约3000家非遗博物馆(展示馆),并以每年两位数的速度持续增长。在数量增加的同时,展陈质量迅速提升,展陈理念和展陈手段不断提高。目前,我国非遗展示方式主要包括两大类:第一类是固定的常设展,即在各类博物馆空间内开展的非遗展示,包括综合类和专题性展陈,空间形态包括新建展馆和利用既有设施改造后的场馆。除综合性非遗馆外,各地方还相继建设了一批展示传统技艺的专题非遗馆,如上海工艺美术博物馆主要以上海市的“非遗”传统手工艺为内容,以展示区+工作室+文化产品销售区为主要形式;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中的手工艺活态展示馆,主要以展示区+工作室+创意手工艺区为主,通过现场展演进行展示和互动实践。此外,也有政府投资或民间投资的各类非遗专项博物馆和展示中心、陈列室、工作室等,如中国印刷博物馆、珠算博物馆、印染博物馆等,北京中医界有同仁堂博物馆、御生堂博物馆、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博物馆等,类型繁多,各有特色。第二类展陈形式是结合庆典、节日等举办的临时展览,多在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不固定场所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在《意见》和《规划》中,这种展览方式得到了肯定与推广⑤。《规划》中要求,各地要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开展非遗展览、展示和展演活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民众需求,根据非遗不同门类和项目特点,举办各种区域性、专题性展示展览活动⑥。2006年,第一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举办,此后每年都有举办全国性和地区性的非遗综合展览和专题展览、博览会、展销会;2007年,四川成都举办了“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同时举行大型非遗展会,后经文化部批准,该活动落地成都,隔年举办;2010年10月,山东济南举办了第一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博览会发挥了将保护与生产、展示与交易、博览与展演、办会与建园相结合,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优势,该博览会也已落地济南,隔年举办。

非遗博览园及非遗小镇作为最近出现的一种复合型文旅项目,也是非遗传承体验设施的一种重要类型,是一种集收藏、展示展演、游览、消闲、培训、孵化、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文旅融合园区。海南三亚、山东青岛、北京门头沟、河北定兴、安徽合肥、湖北黄陂、山西杏花岭、重庆璧山等地都曾动议建设博览园或非遗小镇。例如,2012年开园的成都市青羊区国际非遗博览园是已经运营的博览园项目,园中设有非遗文化广场、巡游大道、展销中心、演艺中心、博物馆等场所,把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与打造特色文化产业有机结合,成为以非遗文化为主题,集非遗保护传承、非遗巡演、非遗产品生产性开发、科普教育、会议会展、休闲娱乐、消费等功能于一体的文化旅游胜地;上海金山区枫汀镇作为历史文化名镇,曾为服装城,现在华丽转身为上海世界非遗文化城,成为以非遗文化体验旅游为主的国家级特色小镇;浙江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中列入了15个非遗小镇建设项目;《江西省“十三五”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方案》中计划要培育20个省级“非遗小镇”,并探索“非遗小镇+保护”“非遗小镇+旅游”“非遗小镇+扶贫”“非遗小镇+产业”等保护发展模式⑦。正如《意见》所提出的,要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⑧。除了上述非遗小镇之外,还有大量以街区形式出现的非遗一条街、非遗村、非遗城等,它们都是非遗馆的延伸和补充,都属于《意见》中所涉及的不同形式的非遗设施类型。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带动地方文化产业繁荣的同时,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带动当地居民就业和致富。

由于我国非遗保护事业正处于发展阶段,非遗馆建设及非遗展示工作也处于探索和完善的过程中,难免存在着建设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设施类型和功能比较单一、社会资金参与不足等问题。正因为如此,《意见》特别提出要研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管理制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备案和评估定级制度,为非遗馆之舟行稳致远保驾护航⑨。《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关于“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和传承场所”⑩的精神,号召各种社会力量行动起来兴办各种规模、各种形式特色的传承体验设施,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创造人人保护传承的生动局面。


作者简介:刘托,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艺术与公共艺术研究所名誉所长,研究员,主要从事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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